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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口岸建设的意见

  (四)改进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充分发挥口岸查验部门职能,加强沟通与配合,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信息共享,简化查验流程,完善口岸服务。推行海关、检验检疫“一机双屏”、“一单双报”模式。升级、推广旅客自助查验通关模式,逐年新建旅客自助查验通道,争取到2011年旅客自助查验率达到80%以上。优化客车“一站式”电子验放系统,并努力实现向货车“一站式”验放延伸,加快口岸物流速度,在港口口岸建设高科技视频监控系统,实现查验单位监控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国内各主要口岸合作,大力发展海、陆、空多式联运。管好用好现有口岸,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推进“大通关”建设,促进口岸工作效率提高。
  (五)大力发展口岸经济。有效利用现有口岸资源,适时开通具备条件的口岸,着力发展口岸物流,促进我市商贸、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市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口岸物流发展的指导,将口岸物流发展纳入我市物流业发展规划,依托现有的陆路和港口货运口岸、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以及未来建设的空港口岸,重点培育和发展大型仓储企业和物流企业,积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投资建设口岸物流园区,拓展口岸物流功能,构建国际化物流体系。市旅游和招商等部门要充分利用我市毗邻港澳、口岸众多的区位和口岸优势,着力建设开发一系列富有海滨城市特色的旅游景点,吸引国内外游客。同时,积极利用“自由行”政策,大力开拓国内居民港澳游、国外游,构建大旅游格局。
  (六)理顺和完善口岸物业管理体制。口岸物业是口岸区域内,由市政府管理的查验场所、办公业务用房、公用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由市口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查验业务需要,将口岸物业分配给查验单位使用。鉴于口岸涉及单位多,协调难度大,将口岸物业完全交给企业经营管理,难以确保口岸国有资产合理使用和口岸秩序正常,市口岸局作为市级口岸行政管理部门,要学习借鉴其他口岸城市物业管理的先进经验,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市口岸物业管理机制,实现口岸物业物尽其用,确保口岸安全畅通。
  五、加强领导,提高口岸管理综合协调能力
  (一)健全和完善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口岸是跨部门、跨行业、多环节、多功能的有机综合体,做好口岸管理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因此,要坚持和完善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推进“大通关”建设、发展口岸经济等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口岸管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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