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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口岸建设的意见

  (一)落实好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各区(经济功能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口岸规划部署,本着统筹规划、优化布局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重点规划建设陆路口岸、港口口岸,加快查验设备的更新改造。未来几年,一是要切实加快推进拱北口岸、九洲口岸改扩建工程,建设湾仔口岸永久性联检楼,尽快完成横琴口岸二期工程和客货车通道改造工程,增加珠澳跨境工业区专用口岸鲜活商品通关功能,通过改造提升斗门港的货运能力;二是加快推进粤裕丰钢铁公司原料码头、珠海国码(高栏)集装箱专用码头、中化格力石化公用码头等涉外码头对外开放,并根据国家对二类口岸清理整顿的处理办法,扩大湾仔口岸开放范围,将珠海保税区装卸点就近并入该口岸开放范围;三是继续做好港珠澳大桥口岸设置的前期工作,适时开通珠海机场口岸。各区(经济功能区)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口岸建设项目推进体系、资金保障体系,精心组织,协调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多方争取口岸建设资金,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落实到位。二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作用,将新开口岸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列入各级政府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老口岸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口岸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三是扩大融资渠道,通过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项目吸引口岸建设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支持、引导境内外企业参与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四、强化服务,完善监管查验管理体系
  (一)提高口岸服务水平。口岸集把关、服务、运输、涉外和项目建设多功能于一体,为做好口岸工作,各口岸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努力提高我市口岸服务水平。口岸查验部门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扶持发展口岸经济;口岸涉外部门要建立边境口岸对外协商合作机制;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和资金主管部门要加大口岸建设资金投入及政策支持力度;口岸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外通道建设。同时,各口岸管理部门要主动深入实际,全面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加强口岸综合管理能力,营造出良好的口岸工作环境。
  (二)推进口岸管理现代化。整合全市口岸信息资源,构筑集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物流三位一体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口岸公共信息平台。着力改善口岸硬件条件,实现口岸设备现代化,提高口岸吞吐能力,实现口岸商务信息和分运功能一体化,使各执法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和进出口企业联成有机整体,大幅度提升全市口岸综合服务水平,提高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实现全市乃至异地通关、物流、贸易管理与服务等计算机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我市口岸由传统型口岸向现代化口岸转变、由管理型口岸向服务型口岸转变。
  (三)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利用中国电子口岸资源开通珠海虚拟电子口岸,实现电子口岸基本功能。在3年内,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要求,建设并开通珠海实体电子口岸,实现“一次输入、多次使用,一个窗口、全面查询,一套系统、分类服务,一处修改、全线更新,一次缴费、全程通关”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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