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口岸建设的意见
(珠府〔2007〕146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口岸建设,加强口岸管理,充分发挥口岸在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口岸综合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口岸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口岸建设,是扩大对外开放的需要。口岸的数量和质量,是一个地区对外开放水平和经济发展速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全市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口岸在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没有口岸就没有对外开放的意识,不断增强“大口岸”、“大通关”意识。我市地处南海之滨、珠江口西岸,毗邻港澳,发展口岸经济的地理条件得天独厚,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资源加快口岸发展,建好、管好、用好口岸,充分发挥口岸的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从而全面提升我市的对外开放水平。
(二)加快口岸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加快口岸发展,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更好地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国际交流和经济贸易往来,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有利于不断提高通关速度和口岸工作效率,推动对外贸易、旅游业和物流业发展;有利于加强口岸管理部门综合监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效能。“十一五”期间,我市将继续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重、引进来与走出去并举的发展方向,努力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快口岸建设发展,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明确加快口岸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优化口岸环境、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和提升口岸整体功能为主线,以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建设大口岸、构筑大平台、发展大物流,充分发挥口岸综合效应,努力开创口岸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原则。按照我市“十一五”规划和口岸建设“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的要求,在加强口岸建设工作中,坚持完善体系建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超前发展与整体功能相配套的原则。
三、认真制定和落实好各级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