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会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考委办等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4、市信息办
①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充实完善,依照
《条例》要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在线访谈、政策咨询等栏目,开通网上办事功能,为确保“十一五”末全市50%的行政许可项目可实现在线办理提供技术支撑;
②加快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形成完整的市、县、乡三级政府网站体系;
③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务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提供技术服务,搭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
④建立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全市政务网站评测活动;
⑤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整合资源,建设连省通县的市、县统一电子政务传输网络和市级统一平台,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⑥向有关部门转交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电子邮件提交的公开申请。
5、市法制办
①牵头组织对《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稿进行审核、修改、完善,于2008年3月底前下发执行;
②对市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清理,确定可公开详细目录和内容,提供电子文档。
6、市保密局
①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
②对市政府和部门文件进行保密审核,确定可公开的目录和内容。
7、市新闻办
①制定市级新闻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规定,并督促落实;
②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提供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信息。
8、市考委办
①将各部门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之中;
②会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监察局等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9、市档案局
①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查询、检索、复制等服务;
②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教育、卫生、计划生育、公用事业、电力、水利、环保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要抓紧制定各自的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其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工作依照市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一览表〉的通知》(咸公开办发[2007]1号)精神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