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逐步完善医疗安全管理机制。一是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为主体,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的功能,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增强安全保障;二是建立质量检查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起医疗质量负责人例会制度,通过信息交流、管理质量评估等方法,提高质量管理的能力;四是制定医疗纠纷规范处理指导意见,落实医疗质量与安全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医疗事故,减少医患纠纷,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的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进一步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专家库的建设,开展对季节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应急能力的演练与检查。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规范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加强发热门诊、呼吸道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肠道门诊、院感管理的督查,促使各医疗机构发挥好前哨作用。
(六)大力倡导“人文关怀”的医疗服务理念。继续倡导优质服务、优美环境、优化流程,不断推出温馨、细心、爱心、耐心服务项目,提高整体护理质量。弘扬“名医生、名护士”和老专家的高尚医德,将开展医患沟通技巧演讲活动,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七)围绕群众反映的 “看病贵”问题,加强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监督。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开展1次专项检查,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职能,继续完善药房与患者联系卡制度,确保医疗设备检查通用等制度落到实处。加强“惠民医院”管理,进一步完善各项惠民措施,扩大受益面,指导各县、区分别建立惠民医院。
(八)加强行风建设。通过法律法规教育和对《湖州市卫生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试行)》的全面贯彻落实,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护人员廉洁行医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建立和健全院前急救医疗网络
提高急诊医疗救治与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应急救治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建立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专家组及专家库;建立由市急救中心、市中心医院、市一院等单位组成的市区急救医疗网络;开展1次全市医疗急救相关人员急救知识的培训;开展院前急救演练2次。
三、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争创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