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
1、预防控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感、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和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各县区按要求认真做好呼吸道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报告工作,尤其要强化对学校等人群聚集场所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分析疫情动向,落实科学有效的预防措施。各县区、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发热呼吸道门诊和医疗救治及观察隔离病区工作,储备必要的疫苗、药物,一旦发生疫情,在积极救治病人的同时,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组织开展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专业知识的培训和现场演练,并要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社区;各地要加强与农业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一旦出现禽流感疫情,要立即落实人间禽流感的各项防控措施,防止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发生与蔓延。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浔人民医院等发热呼吸道及流感监测医院要严格按照省、市部署开展监测工作。
2、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预测,我市今年有可能出现局部地区霍乱暴发流行。市政府同各县区政府分别签订了霍乱防控工作责任书,明确了防控霍乱的各项措施要求,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根据防控工作责任书相关内容,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做好应对霍乱暴发流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肠道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及管理,5月1日至10月31日,各县区级及以上医院和吴兴区环渚乡塘甸卫生院按要求如期开设肠道门诊,认真贯彻《湖州市肠道门诊工作基本要求》(附件),确保“有泻必采,有样必检”及疑似病人留观等措施的落实;市中心医院、南浔人民医院、练市医院和三县人民医院必须按要求常年开设肠道门诊;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的监督检查,一旦出现疫情,按照“早、小、严、实”的原则进行有效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力争不出现二代病例和死亡病例。
根据我市霍乱防治的需要,各县区要确定1至2所医院为本县区霍乱防治定点医院,市级霍乱防治定点医院为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后备医院;各定点医院要充分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制订或修订应急预案,增强其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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