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卫生局转发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省中医医院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湖卫〔2006〕50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中医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业行为,提升医疗服务品位,根据省卫生厅统一部署,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现将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全省中医医院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浙中医药〔2006〕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完善医疗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要以卫生部制订的医院评价指南(试行)和省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为要求,结合等级医院回头看,加强中医医院科学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各县、区卫生局及二级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建设,利用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和动员。
二、提高法制意识,努力推进医院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今年要重点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传染病防治法》、《
护士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规培训,要求各中医医疗机构参加培训率达95%以上。各县、区卫生局要严格执行各类卫生法规,并做好对辖区内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依法监督管理,切实把好人员、诊疗科目、技术等准入关。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依法执业,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制度落实措施,规范医疗行为。
三、切实加强合理用药,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的原则,强化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职能,确保《医疗设备检查通用制》、《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坚持“一日清单”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减少医疗收费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