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湖州市渡口渡船和乡镇非运输船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附后),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及时推动整治工作的全面展开。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具体实施,相关单位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进行,各部门分工明确如下:
海事部门:具体负责对渡口渡船、乡镇非运输船舶的调查摸底,船舶检验发证、船员培训发证、日常安全巡查、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建立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渔政部门:负责对从事渔业生产或运输的船舶进行整治发证,规定航行水域;对需长期进入主干线航道的船舶,督促其到海事部门进行船舶检验、船舶登记,并办理相关证书;需临时进入通航水域从事运输生产的渔船,到海事部门登记备案。
交通、农业、安监部门:督促各级建立健全乡镇非运输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机构和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并将安全管理纳入县区对乡镇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考核;指导督促海事、渔政等部门对乡镇非运输船舶实施船舶检验、培训发证、监督检查、违章行为查处等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意义,争取广大船主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专项整治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认真贯彻专项整治行动利民、安民原则,使整治行动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发挥应有作用。
附件:
湖州市渡口渡船和乡镇非运输船舶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建军(市政府)
副组长:闻桂荣(市交通局)
王后明(市安监局)
陆凤江(市农业局)
成 员:陈海龙(市地方海事局)
殳大文(市府办公室)
张 萍(市委宣传部)
周云龙(市交通局)
王定安(市安监局)
李如江(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地方海事局),陈海龙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敏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