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应用重点,积极发展软件产业。鼓励软件企业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产品,推动软件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和行业应用软件,发挥我市在物流设备、工业控制、纺织服装、交通运输、信息家电等行业嵌入式软件的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扩大我市软件在档案、交通、物流、教育等领域的国内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以信息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为重点,大力推进软件服务,重点发展系统集成、网络应用服务、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服务、数据加工与处理服务等。
(四)加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进数字内容服务业发展。培育信息资源市场,丰富信息资源市场供给,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工作,通过数字档案、数字图书、数字地理等信息资源的开发满足社会有效需求。加快企业和行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数据库产业和信息咨询、征信服务等行业发展,推进商业性信息资源的市场化进程。积极推进互联网的发展与繁荣,丰富网上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五)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应用。积极推进农业、旅游等行业网站发展,推动网站以块状经济、产业链为依托,开展信息分布、价格指导、网上交易等业务,带动行业信息化和产业升级;鼓励和支持专业批发市场加快信息化建设,利用有形市场的集聚效应,建立健全电子交易和信息发布网络平台,促进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有机结合;推进企业信息化,鼓励大型企业积极应用电子商务,提高企业竞争力;积极推动房地产、物流、仓储、金融、职业介绍、社区服务等中介服务业的电子商务,促进信息的互动与交流。重点培育3-5家经营收入超千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
(六)积极开展社区信息服务。加快建立适应社区和居民各种需求的社区服务网络,提高社会公益性服务和便民商业服务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整合民政、计生、劳保等部门的社区服务平台,逐步建立便捷购物、家政信息、交通旅游、就学就业、文化娱乐、健康咨询等信息资源,同时,通过“号码百事通”、“96345”呼叫服务中心的建立,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呼叫联动服务系统,不断提高社区信息服务水平。
三、营造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一)鼓励个人和传统企业新设或投入信息服务业。对邮电通讯业的新办独立核算企业或经营单位,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