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信息化办公室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现将《湖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湖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湖政办发〔2005〕90号)精神,规范、明确和加强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的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全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和各阶段的任务和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县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目标
我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的总体目标:依据《湖州市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建立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申报、评审、工程监理和项目验收制度,促进我市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三、管理职责
1.市信息化办公室
市信息化办公室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其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
2.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采购办)是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资金和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主管部门信息化项目预算和政府采购工作。
3.市直各单位(部门)
市直各单位(部门)应按照《湖州市信息化发展“十一五”规划》、《湖州市电子政务“十一五”实施方案》要求,制订本单位、本部门(系统)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在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的框架指导下,开展信息化项目(系统)的建设。
四、项目申报管理实施流程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