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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其中各组每周联合执法检查时间不少于3天。
  三、检查内容
  (一)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企业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全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特别规定》的情况,领导机构建立情况和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制落实情况,产品质量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情况,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质量安全投入和资金落实情况。
  (二)政府及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督查通报制度、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违法企业记录制度、举报投诉制度建立情况,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三)加大对种植养殖、生产、流通、包装、运输、仓储等各个环节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设有独立于生产之外的负责产品质量的管理机构、检验机构,质量管理人员占生产人员的比例;是否制定并实施了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是否有原材料进厂、生产工艺流程和产品出厂等重要工序的生产记录;是否建立了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质量问题。
  (四)对消费者、群众是否遭遇过假冒伪劣,是否满意当地的产品质量状况进行调查。
  四、检查方式
  (一)市、区县、乡镇相结合,三级联动,交叉检查,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
  (二)督查与执法相结合。
  (三)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实地抽查与听取汇报相结合、以实地抽查为主。
  (四)严厉打击与强化服务相结合。
  五、工作要求
  要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要求,加大对大企业大集团、品牌企业的扶持保护力度;对标识标签不明等一般性违法企业,要以教育、整改为主;对恶意制假售假、有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速从重处理;要下大力气狠抓大案要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绝不允许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对重大食品犯罪案件要快侦快破,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对影响大、危害重的恶性案件要抓紧审理判决,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各联合执法检查组每周五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与当地政府及部门交换意见,书面提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并于2007年10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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