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自府办函〔2007〕118号 二〇〇七年九月三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贡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我市食品等产品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 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一)创建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乡镇、农业投入品放心乡镇,基本解决初级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种植、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问题,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监测检出率明显下降;基本杜绝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初步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现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
  (二)建立农村食品区域监管责任制,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限区域销售小作坊食品,取缔灭菌乳等21种高风险食品无证生产企业,基本遏止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解决滥用食品添加剂、防腐剂、超标使用色素等问题;在乡镇、街道、社区食品经营店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在县级以上超市、商场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经营户实名登记制度,建设一批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地区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一批食品质量平安乡镇(社区)。
  (三)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的检查率达90%以上;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取缔乡镇的小型餐馆、县城以上的餐饮单位、小吃店、路边店无照行为,有效遏止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四)重点产品的专项监督抽查率达90%以上,使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消费品、重点工业产品不按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的问题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等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