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准备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使群众了解《条例》的各项制度,引导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和使用《条例》。(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广电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网站,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间:2007年10月底前)。
  (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典型做法的宣传报道,特别是加强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的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地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广电局、市政府网站、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间:2007年10月底前)。
  四、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对《条例》的执行能力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规范,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抓紧制订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市、区(县)行政学院要把《条例》列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相关的培训工作。近期召开全市《条例》实施准备工作会议,邀请有关专家来市作培训报告。(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间:2007年10月底前)。
  五、认真编制目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在《条例》正式实施前,抓紧编制或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当前,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信息划分为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和不予公开的信息3类,凡属于应当公开的信息必须按规定纳入目录。清理政府信息和编制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的工作,政策性强,技术难度大,任务繁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这项工作。本着节约行政成本的原则,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在清理政府信息内容的基础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以电子版为主,有条件的可同时编制纸质版),通过政府网站等途径公开,以供查询。(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完成时间:2007年12月底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