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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07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决定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07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决定
(辽政发[2008]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我省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省政府决定对2007年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33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成果创造者、转化实施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授予“生物反应器工艺人用狂犬病疫苗产业化”等2个项目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一等奖;授予“环境友好水性聚氨脂涂料产业化”等5个项目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二等奖;授予“移动通信直放站系列产品”等26个项目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奖三等奖。
  省政府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勇攀高峰、锐意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企业、科研院校和科技人员要以获奖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科技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速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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