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落实情况(48分)。
1、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4分)。对照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严格申请、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低保对象基础信息库和档案资料;2007年补助资金发放人数不少于省定计划数,年人均补助不低于380元。
2、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4分)。制定农村“五保户”申请、评议、审核、审批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对符合供养条件的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建立“五保户”供养对象基础信息库和档案资料;“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15%以上(低于5%不得分),供养标准达到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标准。
3、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机制(4分)。对照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基本生活费补助范围;制定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申请、评议、审核、公示、审批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基础信息库和档案资料。
4、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4分)。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医疗基金的监管并制定监管办法;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完成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面任务。
5、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4分)。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实施方案;制定监管办法,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医疗基金的监管;完成2007年度参保人数任务。
6、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4分)。本着操作简便、定额救助的原则,制定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及时实施医疗救助,规范医疗救助的申请和审批管理;2007年医疗救助人次和人均救助额比上年提高15%以上。
7、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4分)。制定管理办法,健全管理制度,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给予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规范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对象的申请和审批管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救助。
8、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4分)。制定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实行以县为主的“六统一”项目管理模式;完成乡村卫生人员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前期准备工作,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实行工程招投标;完成乡镇卫生院准备验收及村卫生室设备招标任务,完成2007年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已完工工程建设质量优良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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