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07年度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07年度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
(六政办〔2007〕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2007年度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六安市2007年度十二项民生工程
实施情况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十二项民生工程的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促进和谐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2007〕3号)、《安徽省2007年度十二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皖政办〔2007〕8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内容和相关指标根据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管委)签订的十二项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有关要求确定。
  第二条 考核工作在市十二项民生工程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民生办)和市直各民生工程牵头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考核分为综合考核和单项考核两类。综合考核实施方案和评分细则,由市民生办负责制定;单项考核实施方案和评分细则,由市直各民生工程牵头实施部门分别负责制定。
  第四条 综合考核由市民生办会同市直各民生工程牵头实施部门根据各县区平时工作及督查情况打分,并结合社会问卷调查方式进行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平时工作及督查情况80分,社会问卷调查20分。
  (一)基础工作开展情况(16分)。
  建立健全民生工程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制定、落实相关工作制度,按时编报统计报表,准确报送信息;开展民生工程政策宣传。
  (二)资金管理情况(16分)。
  制定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民生工程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发放到人的资金,实行支付到人、打卡发放。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