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自府函〔2008〕5号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47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惠民工作力度,继续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2008-2010年“惠民行动”工作内容,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细化措施,强化考核,确保实效。要严格按照《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自府发〔2007〕14号)和《自贡市“十一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自卫发〔2007〕183号文印发)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卫生资源的整合,将政府举办的一级医院、部分二级医院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和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优质的卫生资源注入到社区。到2008年底,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城市区要建成基本覆盖城市区居民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2008-2010年期间,要继续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建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律实行标准化建设;同时,要突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特色和亮点,树立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品牌,力争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整体水平提高到全省中上水平。
二、切实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功能
(一)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建设基本标准(试行)〉、〈四川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机构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05〕79号)要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制度、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考核评估的“六统一”管理。积极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力争我市有两个区在2009年底前建成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二)切实完善和履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强化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健康素质。开展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以建立常见慢性病社区防治责任制和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探索慢性病社区综合防治与费用控制管理模式。印发《常见慢性病社区防治管理手册》,制定统一的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病社区管理规范。逐步启动常见慢性病患者家庭保健工程,社区主要慢性病规范化管理率达60%以上。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加强协作,实现社区卫生与残联、人口计生、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资源的整合。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逐步设立残疾人康复中心(站)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点。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首诊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