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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二00八年度南昌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二00八年度南昌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二○○八年度南昌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八年一月七日

  二00八年度南昌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2008年,我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全国财政监督工作会议和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财政改革和规范财政管理为主线,以提高日常监管工作质量为核心,以财政收支检查和会计监督为重点,以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建设和规范基础性工作为保障,不断创新机制,更新观念,转变作风,着力提升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服务水平,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支出使用情况,突出绩效性监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财政经济事业健康发展。
  二00八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点:
  一、围绕做大做强财政“蛋糕”,强化财政收入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西省财政监督办法》(江西省政府令第11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市级收入征管质量和非税收入征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一)通过建立财税库网络平台,设立重点纳税户信息台账等方式,对国、地税部门组织的收入进行适时监控,认真研究企业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对我市经济的影响,努力使有关税源持续增收。
  (二)对市、县区及乡镇财政、国税、地税组织各项收入的入库级次、地方国库收纳、划分、留解、退付预算收入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核实收入真实性及收入混库情况。
  (三)做好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是国有土地收入、防洪保安资金征缴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国有土地收入、防洪保安资金收入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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