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内江市2006年度纳税先进单位的通报
(内府函〔2007〕34号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营造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环境,促进内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内江发电总厂等21个纳税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现将表彰的先进单位通报如下: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内江发电总厂
华润蓝剑(内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
内江星原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烟草公司内江市公司
四川内江蓝洋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四川内江卓尔百货有限公司
内江市江城实业开发总公司
内江市松林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内江正大有限公司
内江电力广安杆塔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中支行
内江金骆驼运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