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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城市建立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前哨的三个层次的服务体系。
  (四)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重点是加大对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监督等,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医疗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行医,净化医疗市场。
  (五)加强重点疾病防制工作。以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总体规划部署为指导,加强艾滋病、结核、乙型肝炎等重点疾病防治工作。加强相关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禽流感、人猪链球菌病、狂犬病、口蹄疫等人畜共患疾病防治。
  (六)加快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国家卫生部改革总体要求,完成城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重点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健制度和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重点是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理顺和改革卫生事业投资渠道和经营主体,形成以政府为主,行业、个体、民营、外资共同投资兴办卫生事业的格局。
  五、政策保障和措施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2005〕2号和市委、市政府〔2005〕9号文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卫生改革与发展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要把贯彻两个文件做为卫生工作的抓手,认真贯彻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10年,实现设施、设备、技术三配套,完善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在实施卫生规划中要把卫生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和政绩考核,实行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奖惩逗硬。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发展卫生事业、健全卫生体系,责任在政府,落实在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又是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要抓好业务上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卫生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财政、物价、劳动保障、人事、教育、科技、民政、建设、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税务、工商行政管理、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共同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三)加大卫生改革力度。一是加快城市卫生改革步伐。按国家城市卫生改革要求,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和全行业管理。重组调配现有和新增卫生资源,将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调整重新组建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部分诊所调整组建为社区卫生服务站,交地方卫生部门统一管理。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技术人员的地位、职能、职责,依法促进其健康发展。二是积极稳妥探索城市综合医院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医药分家”,取消“以药养医”。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民间资本投资办医的多元化卫生事业格局。三是改革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实行乡镇卫生院县办县管。公开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卫生院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解决。四是积极稳妥地发展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持“民办公助,农民、集体、政府三方筹资,群众自愿参与,资金封闭运行,帐目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由政府组织举办合作医疗。力争到2008年,在全市全面建立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五是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将卫生执法职能集中,组建各级综合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应在农村设置卫生执法监督派出机构或执法人员,负责该片区的卫生执法监督任务,其编制、人事、经费纳入县级卫生执法监督机构统一管理。六是建立健全卫生应急机制。加强全市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和各级卫生部门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加强卫生应急人员培训、装备和演练,提高卫生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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