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07年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7〕24号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市消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四川省消防条例》和《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进一步推动全市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业主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公众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内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体,加快社会化消防安全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消防管理体系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要以构建政府负责、政府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社会单位及公民自律、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机制为导向,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工作考评奖惩制度,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落实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政府对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兑现奖惩。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公共消防管理服务职能,加强领导决策、统筹协调,落实投入,搞好消防规划建设和社会消防管理,组织灭火抢险救援;推动政府部门和业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并落实业主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确保消防安全。
各县(区)要继续深化“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诚信承诺活动”,全市各公众聚集场所要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按照公安部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6]34号)文件要求,推动全市各火灾高危场所全面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新办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游艺放映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在消防验收前必须强制保险,已开业的此类场所要自觉参与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各职能部门要在日常监督和宣传教育中予以积极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