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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通知

  (一)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履行交通安全责任。公安、规建、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划管理,要把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作为建设“平安内江”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区)、乡(镇)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创建平安畅通县区的具体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从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需要出发,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明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目标,促进交通安全工作科学发展。
  (二)市、县(区)要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局级联席会议为载体,每季度要分析一次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事故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三)平安畅通县区领导小组各责任部门要充分依靠县(区)、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依托交警大队、公安派出所和乡(镇)安全生产监察员,切实加强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加强主干线道路和县乡道路的管控,重点查处超员超载、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各县(区)要将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纳入防事故、保安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任务分解到新闻媒体和各乡镇及多车单位,将责任落实到基层。乡(镇)要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文明村”建设,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促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客运企业要组织驾驶人和从业人员及其家属观看宣传挂图和专题片,通过客运站广播播放交通安全知识,通过车载电视播放专题片,对乘客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内入学校的教育内容,定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通过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演讲、作文、绘画比赛等活动,增强中小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
  (五)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实际,适时组织开展整治超员、超速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要始终保持对超速、客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易于导致事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适时调整勤务安排,重点加强主干道路和交通事故易发点段的交通管理,按照标准配备测速仪、酒精检测仪和电子监控等设备,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率,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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