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7〕35号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改善道路交通条件,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以平安、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家七部委《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四川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06]6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绿色交通”为主题的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内江,预防交通事故、确保辖区畅通这个主旋律,按照《平安畅通县区和城市畅通工程评价体系》要求,通过创建工作,力争达到市、县(区)、乡(镇)交通安全责任工作机制健全,市、县城区主要干道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完善,城区道路和平安大道创建路段交通有序畅通,国、省道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整改,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万车死亡率明显下降。
  二、总体目标
  城市畅通工程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综合职能作用,形成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与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突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建设部门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区道路通行条件;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取缔违章占道经营,加强城市道路脏乱差管理,确保车辆停车有序;交通运政部门加强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源头管理,落实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责任。年内市区平均车速增加10%,县城区增加15%;市中区、东兴区城区“交通文明示范路”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分别达到85%、90%,隆昌、资中、威远城区分别达到80%、85%。
  平安畅通县区工作要纳入市、县(区)、乡(镇)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并落实交通安全专人负责工作责任制;辖区主要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交通事故多发路段80%以上得到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同比下降,平安大道创建路段公路沿线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校建设达标率为90%以上;辖区力争减少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遏制一次死亡1 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与上年度有所下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