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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中医药事业“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三)继续加强中医药队伍素质教育,积极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
  1、加强全市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内江医科校以培养农村和社区实用型中医药人员为重点,调整教育层次和专业结构,拓展面向农村和社区的中专层次学历教育,继续加强乡村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和临床技能培训,每年培养中医毕业生300名(含中医在职学历教育200名),分期轮训乡村中医药骨干500名。到2010年全市乡镇卫生院编制内中医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达到20%-3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医师,村卫生站乡村医生以中为主或能中会西的占90%。
  2、发挥辖区内中医药医教研中心作用。以市、县级中医院为主,以培养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强化中医药继续教育网络建设,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设置基层中医工作指导科,加强对乡镇中医药技术对口支援和人员培训指导。“十一五”期间,全面开展系统“中医经典著作大温习”和中医网络继续教育活动,推广省级以上中医继续项目10项,中医药在岗人员参加中医继续教育培训合格率≥90%。
  3、加快中医理论和临床技术培训。市县级中医院要以防治重大疾病和提高临床疗效为突破口,根据疾病谱的变化,选择常见多发的老年、病毒、免疫等重大疾病或疑难重症进行临床研究,力争在疗效上有所突破;大力推进科技普及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积极引进推广中医药新技术和新成果,组织筛选和推广农村适宜中医药新技术项目5项。市级中医医学会要大力开展中医学术交流,加强与外地区中医药医教研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中医临床优势学科和重点专科项目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领导和政策扶持
  发展中医药事业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利国利民的系统工程,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是政府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方针和中医政策的重要职责。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把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体系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日常监督检查;要采取多渠道、多方面筹集发展资金,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扶持力度,在卫生事业经费和卫生重大项目经费中提高中医药经费的比例额度,在中医事业基础建设和各种能力项目建设中增加配套相应专项补助经费,确保市、县级中医院和社区与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的基础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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