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市监察局要督促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对失职渎职或者徇私舞弊,纵容放纵非法行医,以及无证行医举报不查不报、包疪袒护的单位与个人,要依法严肃责任追究。
7、驻内各部队和武警卫生单位参照本方案同步执行。
三、实施步骤与工作安排
今年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5月-6月10日)为动员自查阶段。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落实相关组织制定贯彻实施意见。认真围绕今年专项行动的九项工作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执法前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6月11日-8月31日)为集中执法检查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市各级卫生、计生、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要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安排下,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的集中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办大案要案,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城乡结合部、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巡查,强化对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和违规医疗广告以及违规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查处。
第三阶段(9月1日-20日),为督查整改阶段。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有针对性地到各县(区)重点部位进行督查,促进各地各单位进一步搞好专项行动的复查整改工作。在9月20日前各县(区)务必将全年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以及本文附件4张统计报表,书面总结一并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以便做好全市总结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和深化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各地要将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行为作为关心群众、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和发展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要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的基础上,查找问题,梳理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针对当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创新工作方法,真抓实干,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二)加强配合,部门联动,增强专项行动工作合力。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好职责,继续加大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工作力度,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定期参加全市专项行动、部门联系会议,共同商议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与军队、武警的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打着军队、武警幌子误导、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活动;加强与民政、残联等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坚决打击打着医学科研、医疗保健、中医康复等幌子的非法行医行为。
(三)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继续重视案件查办工作,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并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主动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特别是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要重点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和公立医院非法行医行为两类案件的查处,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要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配合,对涉嫌非法行医、欺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犯罪,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绝不能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