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内江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内江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7〕48号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科技局、市整规办、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内江军分区、武警内江支队等十部门联合制定的《2007年内江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2007年内江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07年全国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四川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厅、公安厅、监察厅、整规办、成都军区联勤部、武警四川总队等九部门联合制定的《2007年四川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内江实际,现提出我市2007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重点
  为巩固近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规范医疗机构及执业人员依法执业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动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持续好转,今年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今年专项行动的目标是:一是形成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正常秩序;二是加大医疗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监管力度,规范依法执业行为,保障群众就医安全;三是坚持规范与整治并举的管理模式,促进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完善。今年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在继续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严肃查处非卫技人员行医、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和胎儿性别鉴定与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严肃查处和追究违规行政审批、以及包疪、纵容、非法行医活动的相关人员责任等六项重点整治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三项重点,即:一是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包括无证或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及个人;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2007年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要继续按照“政府负责协调,卫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切实加强专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促进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定期参加全市专项行动各阶段的督导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的目标和重点得到落实。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