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抓好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控制和监督。建立和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执行情况反馈和决策纠偏与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深化部门预算和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扩大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范围;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规范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的职务消费。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善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对行政权力监督的体制机制,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内部监督等制度。
(15)深入推进市场化配置资源,进一步强化对土地转让和矿产等重要资源开发审批的监督,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制度。继续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监管,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完善项目建设审批程序和监管机制。
(16)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继续把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注重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查案的治本功能。
五、切实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7)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反政策规定多处占房、超标准占房和集资建房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公车私用的;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与不法商人、企业主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
(18)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搞好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问题专项清理工作。
六、加强政风和干部队伍建设
(19)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大力倡导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解决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严格控制达标评比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规范政府机关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加强对楼堂馆所建设的清理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规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