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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防震减灾实施办法


  (一)生命线工程(指对党政机关工作正常运行,对城市生产、生活等有重大影响的工程)

  (1)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各类救灾应急指挥机构办公楼、仓库。

  (2)城市主要供水、供气、供油、供电等的调度控制中心及主要管道干线枢纽工程;贮水、贮气、贮油工程。

  (3)市、县(区)、乡(镇)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急救中心、药库。

  (二)重要公共场所工程(指人员和财物较为集中的场所或工程)

  各类培训、娱乐、会展、科技等活动中心、影剧院、会场、体育馆、图书馆、商场(包括底商住宅楼、综合楼)、物资贮备仓库、宾馆(招待所、教学楼(包括实验楼、图书馆)、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学校礼堂、新建小区等建设工程。

  (三)特殊工程(指对当地社会经济有重要价值和重大影响的工程)

  (1)二级以上公路、铁路干线的大中型桥梁、隧道、高架路、重要车站等工程。

  (2)装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上的热电厂、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厂及其变电站,电压200千伏以上的枢纽变电站。

  (3)市、县(市)区的广播电视中心、发射(中转)塔。

  (4)邮电通讯枢纽和程控机主楼,发射(中转)塔(包括微波通信、移动通信等)。

  (5)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监狱等执法部门的办公楼、仓库、关押犯人场所,消防、金融、保险、信息中心等单位的办公用房及仓库。

  (6)各类企业的生产车间、厂房、调度控制中心。

  (7)重要军事工程。

  (四)其它有关工程

  地处烈度8度以上(含8度)的会泽、马龙,总投资在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或层数在6层以上(含6层)的各类工程;地处烈度6度以上(含6度)的麒麟、宣威、沾益、陆良、富源、师宗、罗平,总投资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或8层以上(含8层)的各类工程;特殊地质条件下的建设工程。

  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是指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强腐蚀性泄漏和其它严重灾害的建设工程。

  (一)城市上游的I级挡水坝工程、大中型水库大坝、堤岸。

  (二)贮存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物质的工程和设施。

  (三)地震时容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其它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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