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不同对象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
(1)学校安全教育。在学校中开展防灾减灾教育,促进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公共安全课程教材进入课堂。各类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同时利用教育媒体对学生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教育。
(2)职业培训。定期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
(3)志愿者培训。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工作。要组织专人定期对志愿者队伍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应急救援的综合素质。
5、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方案。一是根据地域和行业特点,编发公共安全手册;二是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乡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三是在手机、电台、电视台播放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在公共汽车等运输工具上广泛宣传;四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提纲;五是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
三、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要求
(一)从实际出发,规划并实施好5年科普宣教计划。各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科普宣教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从现在开始,利用5年时间,初步在全社会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宣传“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理念,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技能。
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多种媒介,细分受众层次,使用通俗语言,多题材、多角度地进行宣传报道,尽量将科普宣教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在取得实效上下工夫。
要将日常宣传与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科普宣教工作结合起来。利用突发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有利时机,结合救援和调查等工作的开展,及时、动态地进行科普宣教,扩大宣传效果。也可以结合应急演练进行科普宣教。
(二)加强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科普宣教效果。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共同负责全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县(区)、各部门科普宣教工作进行督察和评优,确保科普宣教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大科普宣教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各部门开展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市政府各部门的相关经费,原则上在各部门预算中优先安排。同时,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