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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府办发〔2007〕105号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顺利推进我市集体林权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内江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江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07〕25号)及《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步伐,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帮助农民群众增收,促进农村经济多元化,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破解我市森林资源总量不足、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滞后、林业产业不发达等难题,提高林业部门行政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林业科学经营管理水平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成立机构。市、县(区)、乡(镇)、村应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林改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宣传发动。各县(区)要逐级召开一定规模的宣传动员大会,将此次改革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政策措施等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林农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认识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三)组织培训。为使各级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及技术要求,确保工作质量,以县(区)为单位,逐级组织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中央、省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
  (四)调查摸底。各县(区)在制订林权改革方案前,要对参与林权改革的乡(镇)、村组的集体林权现状作深入的调查摸底,通过走访、查阅林业“三定”的档案,了解详细情况,查清林权现状及问题。调查摸底的主要内容是:基准时间的人口数量;列入改革范围的林地现状及问题;商品林、公益林划分现状;林权纠纷状况、现有林地经营情况、合同年限及群众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认识和要求。
  (五)制订方案。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区)、乡(镇)、村民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都要根据省、市《意见》制订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既要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又要顺乎村情民意,具有适应性和可操作性。村的林改实施方案初稿先交村民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再进行方案修改,结合村情社情,一村一策、一社一案,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报乡(镇)政府审批。乡(镇)的林改实施方案报县(区)政府审批,并报县(区)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区)的林改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并报市林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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