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扩大高危人群干预覆盖面,推广和实施各种有效干预措施。
1、掌握高危人群情况,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各地要掌握高危人群规模、种类和特点等基本情况,制订干预工作方案,建立干预工作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充分发挥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公共场所和流动人口集中场所,通过外展服务和同伴教育等方式开展以行为改变为主的有效干预活动,利用同伴教育宣传员在社区开展刑释解教人员预防艾滋病教育和生活技能培训,鼓励高危人群接受艾滋病抗体检测和规范化性病诊疗服务。
2、与禁毒工作相结合,强化堵源截流工作,减少以吸毒为主的艾滋病传播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禁毒并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真正把禁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管理和社会事务,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纳入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集中精力,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不断加大投入;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禁毒工作新路子,切实提高吸毒人员戒断巩固率,推动禁吸戒毒工作取得根本性突破;要大力强化缉毒执法工作,毫不手软地打击各类毒品犯罪活动,减少毒品的来源,从而减少以吸毒为主的传播途径。
3、积极推进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减少危险注射行为。各地要充分认识推进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对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政府组织领导下积极稳妥开展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扩大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覆盖面。登记在册吸毒者数量在500人以上的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在已经开展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地区要增加受治者数量,减少脱失率,提高治疗质量,研究、探索参加治疗的吸毒者的就业问题,改变他们的生活境况。探索在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人员中开展药物维持治疗,对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人员回归社区后继续推行药物维持治疗。严厉查禁共用注射器吸毒行为。各地要以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平台,深入开展艾滋病检测、健康教育、抗病毒治疗、心理矫治和社会帮扶等综合防治工作。
4、与打击卖淫嫖娼相结合,促进安全套推广使用。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政府支持、相关部门和业主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安全套推广使用工作。人口计生、卫生、工商、文化、公安、药监、质监、广播电视、旅游等部门要制订安全套推广使用管理方案,建立完善免费发放和商业营销相结合的安全套供应网络,保证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方便获得优质安全套;各地要在娱乐场所服务人员、流动人口集中的区域设置安全套销售点或安装安全套售货装置,拓宽安全套营销渠道;人口计生部门要长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配偶(性伴)免费提供安全套。宾馆、饭店、旅馆、招待所、度假村等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歌舞厅、音乐茶座,迪吧、保健按摩院(店)、桑拿、浴足、洗浴中心等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码头等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场所以及从事艾滋病性病诊治和戒毒治疗业务的医疗机构应当主动与当地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安置安全套自动售套机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鼓励和支持在男性行为人群中开展安全套促进活动。公安机关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性病、艾滋病快速蔓延的势头。
5、加强采血、供血和用血管理,保证血液安全。各地要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为无偿献血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血液资源管理,督促采供血机构做好正常供血工作和医疗用血计划安排。采供血机构要树立服务意识,建立优质、高效、便捷的采供血模式。教育部门要鼓励大中专院校适龄学生自愿参加无偿献血。红十字会、工会、共青团、妇联、输血协会等社会团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倡导和促进无偿献血。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和动员农民自愿参与无偿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