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农村电影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推进农村电影体制改革。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电影工作,通过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培育发展国有、民营、个体等各类农村电影放映新主体和多种形式放映队伍。放宽农村电影市场准入条件,从事农村电影放映的单位和个人,向县(区)电影主管部门报批电影业放映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即可从事农村电影放映业务。从事农村电影放映的单位可享受国家相关的优惠政策。
(二)努力提高服务水平。文化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积极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落实农村电影放映任务,建立健全“队伍、设备、影片”三保障体系。要更新和配备放映设备,推广数字化电影放映,通过培训逐步提高放映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放映技能,推动露天放映与室内放映相结合、免费放映与有偿放映相结合、胶片放映与数字放映相结合并逐步向数字放映过渡。要组织具有时代特色、农村气息、健康向上、风格多样的优秀影片和实用科教影片在农村放映,以最佳服务让农民满意,使政府放心。
(三)切实履行职能,大力扶持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文化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全市农村电影放映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同时,要加强对放映工作的监管,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弄虚作假。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资金,扶持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文化、工商、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放映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电影公司要按放映人员提供的有效放映场次,及时向上级部门结算放映款,按时发放到放映人员手中。农业、科技、教育、人口和计生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提供适合农村需要的科教片。广电局要加大农村电影放映的宣传力度,及时公示有关信息,增大放映的透明度,有利于接受社会监督。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抓好本辖区的农村电影放映工作。
(四)加强农村电影放映队伍建设,培育农村电影放映主体。推动国有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的转企改制和农村数字电影院建设,支持民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发展,大力培育多种类型的农村电影放映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放映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适应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的要求。
(五)建立完善政府资助设备的运行维护机制。对政府资助设备,要探索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经营等方式,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为农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文化部门负责对政府资助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六)强化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的考核。要针对农村电影公益性的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建立目标责任制,市、县(区)、乡(镇)电影队逐级签定责任书。同时,将农村电影放映与创建文化先进县相结合纳入县(区)综合目标考核内容,每年进行评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农村电影工作者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