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内府发〔2007〕13号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对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深化我市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费用负担,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川府发〔2006〕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以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内容,以调整卫生资源结构为手段,以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整体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是公益性原则,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二是政府主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三是精心规划原则,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四是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五是需求导向原则,坚持以健康为中心,需求为导向,努力满足社区居民日益频繁增涨的卫生服务需求。
(三)工作目标。到2008年,市城区初步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大型综合医疗机构和各专业预防、保健机构为依托的分工合理,联系紧密,协调发展的社区卫生服务基本框架,有条件的县城镇鼓励开展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到2010年,市城区初步建立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具有内江特色,居民可以在社区享受到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