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夏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府发〔2007〕18号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三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全省夏季动物防疫暨生猪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猪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7〕47号)以及省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为切实抓好猪Ⅱ型链球菌病、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抓好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夏季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国计民生、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去年,各级各部门在猪链球菌病防控工作中,做到了早研究、早安排、早防疫,取得了全市未发生猪链球菌病的显著成效。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国际国内动物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呈蔓延的趋势,全国已有21个省(市、区)发生了疫病,加之我市继2006年特大干旱之后,今年再次遭遇连续冬干、春旱和严重的夏旱,造成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部门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决不能掉以轻心,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敏锐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思想,认真落实各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确保全市清净无疫。
二、突出重点,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加强动物免疫工作。继续按照“五统一”(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耳标、统一免疫学评价)、“五不漏”(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社、社不漏户、户不漏畜)要求,重点开展猪Ⅱ型链球菌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工作。从6月20日至7月15日,对猪Ⅱ型链球菌病实行全市统一普免。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在兽医指导下由业主实施免疫,农村散养生猪,由驻村干部﹑村社干部﹑包片兽医和村防疫员实施免疫,以社为单位,逐户实施生猪建卡登记、免疫注射、免疫档案记录等工作,除“四不免”(患病体瘦的生猪、怀孕母猪、低于1月龄的猪、20天内出肥的生猪不免疫)生猪外,必须保证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阳性检测率75%以上。畜牧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和免疫效果监测。凡是免疫注射和免疫反应治疗的生猪,必须休药21天后方可出栏。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重点抓好种猪场(户)、规模化养猪场、边界地区、受威胁区和疫点的免疫工作,对于受威胁区和疫点必须实行强制免疫,建立免疫带。各县(区)根据猪蓝耳病疫苗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免疫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