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综合监督管理
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人员、装备、经费”四个到位。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完善监管机构内部管理,配备必要的监管设施设备,提高安监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通过法律约束、政策导向和行政监管等多种途径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加强执法监督工作,采取措施,依法规范执法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核登记、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执法行为。
以乡(镇)、城市街道、社区和企业安全监管为重点,建立群防群治、上下贯通、层次分明的安全监管网络。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建立和完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向乡镇延伸。
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村社、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建立并实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各新闻媒体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强化新闻舆论监督,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予以曝光。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
安全生产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内江市加强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的(暂行)规定》的规定,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按要求提取使用和按规定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对安全产品、安全设施设备等依法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及就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加快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进程,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小型企业要重点解决安全生产“三无”(无机构、无人员、无制度)问题,实现安全生产规范管理;大中型企业要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特大型企业要以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体系为方向,完善企业安全质量标准体系。通过评价、咨询、培训、认证等手段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六)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加快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依照“科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级人民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充分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优惠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统筹纳入区域发展总体规划,把公共安全投入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同级人民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财政综合预算,加大对煤矿安全技改费用及维简费的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国家和省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增加公益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的投入。督促企业按照《
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