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启动社区安全监管工作,有条件的社区设立专职安全员;建立社区安全隐患举报机制和事故快报制度;力争完成对社区内危险源普查建档工作,建立安全网络,责任落实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重点行业及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煤矿安全监管
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抓好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打击煤矿非法生产活动,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和非法煤矿。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加大瓦斯治理力度。加强对重点煤矿的安全督导,建立督导工作责任制。加大隐患整改力度,明确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十一五”期内实现瓦斯事故明显下降,基本解决小煤矿安全保障能力问题。
2、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政府产业发展战略,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的原则,设立化工集中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的新建项目及原有企业的改扩建项目经安全许可后,方可进入市政府批准的化工集中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化学品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禁国家明令淘汰以及危及生产安全的产品、工艺和设备落户内江,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化学品事故,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本质安全。
严格限制低水平、小规模、高污染、高风险的建设项目。凡属于甲类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储存企业,新建项目均进入化工集中区,并将原有化工企业逐步迁入化工集中区,因城市规模扩大而造成城市和社区区域性危险的企业要搬迁进入化工集中区。严格审批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
3、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监管
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动态排查整改制度,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加强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及基层消防队伍建设,提高对初始火情的扑救能力。完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预案,增加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添置先进的灭火装置、设备,提高应急处置和灭火救援能力。
4、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百万人口以下的县(区)按2家布点,百万人口以上的县按2--3家布点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城市建成区内严格控制在市政府批准的数量范围内,城市建成区外控制在县(区)政府批准的数量范围内,零售经营网点总数在“十一五”期间不超过1500个。
提升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优化经营格局,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销售行为,建立安全和谐的销售网络。
5、建设工程安全监管
改进安全监管方式,把以监督工程实体为主,转向以考核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自保体系建设为主,鼓励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反“三违”的机制,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事故处理机制,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村镇建设工程管理,落实全市村镇建设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