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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

  各级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成立人民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情况,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和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政策和措施,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投入,把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目标,确保工作落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节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发展改革、财政、经委、建设、环保、农业、教育、科技、物价、宣传、质监、统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各自职能切实抓好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各项工作,努力形成上下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宣传。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认真开展节约用水宣传和教育,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标语以及培训教学等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宣传,倡导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使全体公民树立起水忧患意识和节水意识,自觉珍惜水、节约水和保护水,形成人人节约用水、积极主动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科学规划。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和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各县(区)要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由政府主导、组织相关部门制订本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在编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条件,根据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经济发展战略,逐步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使经济发展与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在编制规划工作中,重点要在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城市生活节水、污水处理、水价改革、节水机制形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要结合防洪工程、水资源工程、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工程、专项工程四个方面,围绕市委、政府提出的“发展大企业培育大集群、引进大项目形成大支撑、坚持大招商推动大开放、打造大城市构建大流通、建设新农村促进共繁荣、强化执行力优化软环境、共建共享和谐内江”七大项目体系建设,切实建立起与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和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努力将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高度,促进内江节水型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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