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节水型社会,节水制度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方法广泛应用,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形成自觉节水的意识和合理的用水方式,在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平衡。
三、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工作重点
(一)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在水资源的配置方面,按照“蓄住天上水,拦住过境水,保护地下水,开发再生水”的思路,做好水资源综合规划,处理好当地水、过境水之间的关系,遵循公平、高效和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区域之间和部门之间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在加强生态水系建设过程中,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和环境保护以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加快江河、渠、库的治理和整治,实行排入水体的污水总量控制,稳定污染负荷,改善生态水质,实现人、水、自然和谐,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高效节水型农业。合理调整农业产业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大力发展经济型、高效益、抗(耐)旱的节水型农业,逐步减少高耗水、低产出的农作物种植面积。大力推广农耕农艺节水措施,使用管道输水、防渗渠道输水、喷灌、微灌、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措施,提高用水效率。加大渠系改造、配套建设和整治力度,加强长葫、沱灌两大灌区节水改造及节水示范区建设,增加节水灌溉面积,建设节水型灌区,建立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节水高效农业耕作制度。继续实施小微集雨工程建设,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做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逐步改善农村水环境。
(三)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大力兴建节水设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冶金、建材、电力、食品加工、医药、机械是我市的优势产业,要通过产品升级、技术创新等带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优化工业产业结构。鼓励发展少用水或不用水的电子信息产业、新型材料产业,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依法关停并转一批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用水量大、污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用水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加快节水技术改造,推广节水新工艺,推进清洁生产,提高循环水利用能力。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减少工业废水排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四)推进城市节水设施建设,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城市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大力推进城市节水,完善城市节水设施,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坚决控制跑、冒、滴、漏现象,提高输配水效率和供水效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节水、治污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积极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建设节水型企业、节水型机关、节水型院校、节水型社区。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中均要安装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现有城市房屋建筑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器具要逐步更换。限制洗浴、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五)加强水环境保护,大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大污染源治理,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能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使之控制在环境容量范围内。继续抓好内江城区及各县(区)污水处理厂新、扩建和改造工作,抓好沱江、球溪河、濛溪河、小青龙河、大清流河、威远河、隆昌河等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依法执行取水许可制度、排污口设置许可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各县(区)政府要严格依据省、市政府核定的本辖区水环境容量,将总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各乡(镇)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对超过污染物总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对生态有影响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