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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实施意见

  (三)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我市水资源短缺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最直接、最经济、最有效的战略措施。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减少取用水过程中水的损失、消耗和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抑制用水量的过快增长,实现水资源、水环境与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建设节水型社会的重要意义,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落实建设节水型社会的各项措施,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内江,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重点,优化产业结构,强化节水措施,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全民节水防污意识,形成节约用水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思路。按照水利部关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实施“工业强市、项目推进、招商引资”三大战略总体思路,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不断落实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两套指标,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水资源管理运行长效机制,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采取行政、经济、工程、技术等综合措施,突出建立新的水价形成机制,强化用经济手段节水,为内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水资源保障。
  (三)建设目标。通过在全社会普遍树立节水观念,建立有效的节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水资源管理体系,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建立与区域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和消费体系,建立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节水工程和技术体系,实现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提高水的综合利用效率,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较大进展。
  到2010年,初步建立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相配套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市年用水总量不超过8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60立方米以下;新增农业节水灌溉面积10万亩;城市公共设施节水器具普及率内江市城区达到98%以上,县城达到6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县城达到5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5%,县城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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