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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生猪发展和副食品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生猪发展和副食品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
(内府发〔2007〕28号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7〕1号)和《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文件精神,抓好生猪发展和副食品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现就我市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支农政策,抓好晚秋生产,强化降灾减灾工作
  (一)落实各项支农政策。市、县(区)财政要及时拨付尚未下拨的财政支农资金,充分调动农民抓好粮食生产的积极性。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测土配方施肥补贴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农民身上,并务必于8月31日前发放到农民手中;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按照“自主自愿、市场运作、共同负担、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我市特色优势农业发展和抗风险的需要,选择水稻、生猪、能繁母猪作为农业保险试点品种。水稻确保承保面达到全市种植面积的40%,生猪承保面达到全市出栏生猪数量的20%,能繁母猪承保面达到全市能繁母猪的100%。为了减轻投保农民负担,各县(区)政府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进行补贴,水稻和生猪保险保费由各级政府补贴70%,农户承担30%;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政府补贴80%,农户承担20%。市、县两级财政要抓紧及时筹集保费配套资金。
  (二)抓好晚秋作物生产。农业部门要抓好重点作物和重点品种,积极蓄留再生稻,突出抓好秋洋芋,增种秋苕、秋菜,发展秋大豆等秋季杂粮,多方面满足市场需求。要切实加强田间管理,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努力提高粮食生产科技含量,提高单产水平。同时,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抓好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确保农资价格基本稳定。
  (三)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当前,主汛期还未结束,防灾抗灾减灾任务仍然繁重,必须保持高度戒备,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全力支持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合理安排使用目前已落实的3695.32万元的抗洪救灾资金,加快修复损毁水利设施,抓好遭受水灾、旱灾地区的生产恢复工作。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动态监测,及时发布灾情信息,指导农民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同时,要继续加强病虫害监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及早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力争晚秋取得好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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