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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我市“菜篮子”工程保障机制的通知

  四、发展生产,加快“菜篮子”基地建设
  抓好“菜篮子”工程必须要从源头抓起,加大“菜篮子”基地建设。要严格按照无公害“菜篮子”产品生产环境条件的要求,强化生产过程的源头控制,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大力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无公害“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一是要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要对“菜篮子”产品市场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点建设大型骨干市场和区域性批发市场,积极采用先进的交易方式和现代化的经营管理手段,增强和完善市场的服务功能。引导“菜篮子”产品实行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提倡超市经营生鲜肉菜,积极推行“净菜”上市销售,发展经营“菜篮子”产品的连锁店、便民店。县城以上的生猪屠宰厂(场)必须按期实现机械化屠宰、规范化检疫检验。进入城区“菜篮子”产品的运输车辆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要发展“菜篮子”产品的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我市“菜篮子”产品的产业化经营。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发展产销结合的“一条龙”、“一体化”等经营方式和经营组织形式,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建立原料基地等方式,实现“菜篮子”产品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努力打造名优品牌。三是要依靠科技进步,促进“菜篮子”产业结构调整。以实施良种工程为突破口,搞好“菜篮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和引进,重点开展农作物育种攻关研究,加快地方名、特、优、新、稀水产资源开发,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加快“菜篮子”先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积极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促进“菜篮子”产品的商品率和优质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大力开发和引进“菜篮子”产品储运、保鲜、包装、精深加工技术,大幅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在保持传统加工、出口农产品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开发、引进新品种,大力发展加工业和出口创汇产品。依靠科技进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菜篮子”产业结构调整。
  五、加强监督,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一要加强“菜篮子”工作的监管力度。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全面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的质量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商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生猪屠宰环节的管理,组织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做好产销区衔接,充分挖掘潜力,及时组织货源,增加市场投放,保证猪肉供应,做到不断档、不脱销。特别要注意做好中心城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以及传统节日的猪肉供应工作。工商部门要加强“菜篮子”产品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严禁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猪肉进入市场销售,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以及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进一步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需求和价格的监测,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农民正确认识市场形势,克服惜售心理,避免集中上市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建立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二要加大对“菜篮子”的执法工作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切实规范“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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