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力度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质监、工商、农业、卫生、商务、食品药品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强化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农业、畜牧等部门要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大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试点,强化溯源管理。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农药等方面的监测。通过几年的努力,建设一批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使各城市的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标;基本解决“餐桌污染”问题。
质监部门要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全面清理和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企业,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制度。力争在年内基本取缔遍布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非法小作坊,集中力量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工商、食品药品等监管部门要在食品流通环节和药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行为;药品事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把药品行业整治作为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督促企业普遍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市场开办者的质量责任制度。通过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的集中整治和建设,有效防范和制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让老百姓买到放心粮、放心肉、放心菜、放心药。
卫生等部门要在食品消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重点加强餐饮业、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工作,加大对学校,建筑工地,旅游景区景点食堂、餐馆的卫生监督检查力度,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餐饮业、食堂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促进餐饮企业提高食品安全自律能力。加强食品微生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溯源能力。年内,力争在小食品店、小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方面有所突破。
依法严查食品安全大案要案。质监、工商、农业、卫生、商务、药监等监督管理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集中力量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对发案率高、重大案件久拖不结的地区和单位,市政府将组织力量直接查办。
三、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健全企业质量安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