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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府发〔2007〕38号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七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发〔2007〕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国家形象。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测体系,深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主要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总体上安全放心,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有保障。但是,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企业生产条件差、水平低,特别是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少数企业缺乏诚信,有的甚至逃避检验监管;监管部门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监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扎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我市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
  (一)坚持从源头抓质量,严格市场准入。特别是对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要依法依规提高生产许可条件和市场准入门槛。要建立严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网络,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运、销售等各个环节,要加强监管,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对农产品,要着重加强产地环境和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及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对工业品,要着重加强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和产品出厂等环节的控制。
  (二)严把货架关和餐桌关。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严格查验和标识标签管理。对所有食品经营户实行实名登记制,特别要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的管理。强化餐饮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卫生索证管理和卫生监督结果公示制度,严防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进入市场,一经发现,坚决退市和召回,该销毁的必须销毁。
  (三)搞好进出口商品安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尽快实现检验检疫、海关之间的通关单联网核查,依法严厉打击逃漏检行为,严防有问题的商品进出境,特别是严防有毒有害物质和疫病进入我市。推行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严格实施疫情疫病、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有条件的县(区)要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管理体系”建设,从农业化学投入品管理和使用,种养殖基地标准化建设,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等方面加强管理,形成区域化的出口产品安全生产加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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