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条例》宣传贯彻学习培训的各项工作,州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组 长:周湛鸿 州政府秘书长
副组长:向明亮 州人事局局长
谷忠寿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邵 强 州保密局局长
王立东 州监察局副局长
黄丽云 州政府法制局局长
成 员:刘德怀 州人事局公务员科科长
黄艳芳 州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
刀保祚 州政府法制局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州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艳芳兼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负责成员单位的召集,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整理、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在德宏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分类向社会公开。
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全州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工作人员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和管理人员的考试。
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实施
《条例》的舆论宣传工作,为
《条例》的贯彻执行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保密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安全保密的审查,负责对全州师资骨干和业务骨干进行安全保密培训。
法制部门:负责组织对全州师资骨干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监察机关:负责对贯彻宣传
《条例》进行监督检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应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地、本部门宣传贯彻学习培训
《条例》的相关工作。
八、加强督促检查
为使宣传学习贯彻培训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必须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各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同级各单位和下一级部门和单位的宣传贯彻学习培训和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