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函〔2008〕7号 二OO八年一月九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2008年森林防火工作,实现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减少一般森林火灾、控制森林火警、严防人员伤亡的全年总目标,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准确分析和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预防森林火灾,关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国土生态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林区社会政治稳定,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保障。多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都非常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我市2008年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据国家气候中心分析,明年气温总体偏高,干旱等极端天气出现机率大;二是我市农村人口密度较大,林农间错现象普遍,同时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商品林采伐的全面实施,进入林区旅游休闲、施工作业人员增多,林区人为活动频繁,火源管理难度加大;三是全市现有森林主要以易燃的成片针叶林为主,林种结构单一,自身生物防护功能差,林下可燃物多;四是农村上坟烧纸、烧灰积肥、炼山造林等传统的民风民俗和生产方式比较普遍;五是全市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还比较薄弱。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到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漏,行动上不怠慢。
二、切实加强联系配合,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积极构建“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的责任体系。一是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和相关部门,强化工作目标考核。二是落实部门负责制。市、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林业发展保护为先,保护工作防火为先”的理念,把森林防火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财政部门要把防火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工作需要;气象部门要负责做好气象预测预报和人工降雨等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在加强林区城镇消防工作的同时,实行家火山火一起防;旅游部门要负责做好风景名胜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民兵预备役、武警部队和公安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加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三是强化“两项制度”。要在总结2007年推行巡山护林员制度和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制度(简称“两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章立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四是加强对精神异常、痴呆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监督和管理。要做到底数情,情况明,确定专人,明确责任,严密监管,防止其进入林区随意用火引发林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