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城中村”改造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张掖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甘州区、建设、国土、规划、房产、公安、劳动、民政、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抓紧研究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城中村”改造的稳妥推进。
(三)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城中村”改造建设起点要高,要在《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和《西南片控规》的指导下,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特别要注意土地资源的整合,合理调整区划和功能布局,坚持异地安置和就地安置相结合,做到优化组合,合理布局,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使改造后的居民区成为配套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居住条件舒适、文明有序的标准社区,防止产生新的“城中村”。
(四)政策到位,依法办事。“城中村”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要从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全局利益出发,又要考虑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既要有前瞻性、合理性,又要注意有关城市改造政策的延续。要切实维护“城中村”改造政策的严肃性,严格依法办事。
(五)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城中村”改造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上下要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协作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甘州区政府和有关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主动地做好“城中村”改造的拆建、安置等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坚决消除片面注重部门利益的思想,坚持特事特办,全力支持“城中村”改造。各“城中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要向群众大力宣传“城中村”改造的各项政策,认真细致地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城中村”改造,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职责分工
(一)市“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安排部署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研究解决“城中村”改造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审查全市“城中村”总体规划纲要;审查批准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审批每个村的改造方案;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及年度改造工作计划,负责报批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的技术规范;受理“城中村”改造年度工作计划的备案;组织全市“城中村”改造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提交有关专题报告;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指导各片区的“城中村”改造工作;负责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对外宣传;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依法办理“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
(三)甘州区政府主要负责“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