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规划管理局张掖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7〕254号)
甘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规划管理局制定的《张掖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五日
张掖市城中村改造实施方案
(市规划管理局 2007年10月30日)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城市规划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张掖市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市区“城中村”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推进城市化进程为目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优化组合、合理布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使“城中村”通过“五个转变”真正成为城市居民社区,实现“城中村”与城市的融合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从2007年到2009年,用三年时间,对张掖市西南片控规范围内15个行政村56个合作社分期分批完成改造或整治,使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改变农居混杂的管理体制,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逐步实现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就业社会化、管理社区化。
三、主要任务
以加快农村城市化为目标,大力推进“五个转变”。一是“城中村”农民转变为居民。将“城中村”村民的农业户口全部转为非农业户口。二是村委会转变为社区居委会。撤销原村委会建制,建立新的社区居委会。三是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在“城中村”农民成建制转为城市居民后,村行政管辖范围内的集体土地,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
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一次性转为国有土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四是集体经济转变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经济。以股份合作为主要形式,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一次性处置、分配村级集体财产,组建新的股份经济组织,使农民变为股民。五是“城中村”转变为现代化文明社区,按照现代城市住宅小区的标准,对“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建设现代化文明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