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能源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张政发〔2007〕1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国、省、市节能减排工作意见,切实加强城乡能源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保护生存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乡能源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组织实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城乡能源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对改善城乡能源结构、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认真贯彻“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和“开发与节约并重”的城乡能源建设方针,在农村大力组织实施省柴节煤灶、沼气池建设,在城镇居民住宅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至目前,全市农村推广省柴节煤灶24.6万户,占总农户的96.4%;节能炕23.9万户,占总农户的93.7%;沼气池17760户,占适宜建沼气池农户的17.8%。推广应用太阳灶、太阳能采暖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硅电池、风力发电等节能技术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全市以薪柴、秸秆为主的生物质能仍占生活用能的主导地位,城乡能源仍然存在管理滞后,部分干部群众认识不到位,发展速度慢,居民应用可再生能源比例不高等问题,加快城乡能源建设显得十分迫切和突出。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的重要意义,把城乡能源建设放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目标任务
1、农村沼气池建设。按照农户家居环境清洁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生态农村的要求,每年投资3500万元(争取国家投资1200万元,农户自筹2300万元),建设“一池三改(沼气池、改厨、改圈、改厕)”户用沼气池1万户。到2010年,全市建成“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6万户,占到全市适宜建沼气池农户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