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7〕2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142号),进一步提高全市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我市是自然灾害较严重的地区,干旱、暴雨、洪涝、霜冻、大风、冰雹、沙尘暴等每年都不同程度地发生,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持续变暖,各类极端天气事件的发生更加频繁,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现实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各类气象灾害的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和救助能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完善综合气象监测网络,加强气象卫星接收系统和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建设,建立乡村气象观测体系和雷电、大气成分、干旱监测等专业观测网,形成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监测体系,不断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气象部门要组织跨行业、跨部门的联合监测,与水利、抗旱防汛部门合作,在干旱、山洪等灾害易发区,建立和完善雨情、墒情及局地暴雨监测网络,增加观测站网,优化站点布局,提高监测预警时效;交通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合作,建设公路、铁路沿线的气象监测网;国土资源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合作,在重点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林业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和完善森林草原、生态环境等气象灾害监测网络;环保部门要与气象部门合作建立大气成分监测网络。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设备和人员的投入,加快建设和完善农村气象监测网络,在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风景旅游区、农业示范区、次生灾害诱发区等防灾重点区域开展气象灾害监测。气象、水文等部门的监测网络要实现气象灾害相关监测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发挥灾害监测的综合效益。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各级气象部门要以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建立和完善市、县(区)两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立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及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暴雨(雪)、大风、霜冻等灾害及其影响的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大风、沙尘暴、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