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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二)完善基层人口计生管理体制。
  1、大力实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程,建立以村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基础建设。规范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和协议,建立和完善议事、公示、承诺、评议等制度,做到制度管人,照章理事。推行村(居)计划生育干部公推公选、竞聘上岗,为村(居)民自治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进一步完善“包任务、包经费,与奖惩挂钩”的保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和人员报酬,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要充分发挥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在村(居)民自治中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动员协会会员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主动参与村(居)民自治。
  2、探索建立城镇社区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工作机制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度。
  (三)建立服务型工作机制。
  1、实施“生育文化建设工程”,提供人口知识服务。深化人口理论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人口理论宣传与培训;建立完善计划生育社会化宣传教育机制,切实抓好重大节假日社会宣传活动;积极探索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人口计生基础知识教育模式;搞好国家、省级风景区和重点旅游城镇生育文化公益宣传项目建设,努力打造黄金旅游线和重点旅游城镇生育文化精品;实施基层生育文化“百千万”建设项目,突出针对性、个性化和实效性,推进城乡生育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绩效评估,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实施“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工程”,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按照“技术优良、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切实加强以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为龙头,计卫联手,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为依托,流动服务车为纽带,村级卫生室为网底的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4大功能。深入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保证育龄群众及时得到安全、适宜、长效、方便、经济的避孕节育措施。在农村普遍开展“查环、查孕、查病”活动,县级计生服务站和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定点资格的卫生院要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等环节开展基本项目的生殖健康服务,加大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出生缺陷干预“三大工程”为主的生殖健康计划推进力度,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3、实施“信息化建设工程”,改进服务手段。建立覆盖州、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有条件的乡(镇)逐步进入网络系统,实现与全国、全省计划生育资源网的互连互通;建立计算机网络管理与服务体系,实现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信息化、计划生育政务电子化;规范技术标准,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信息安全,实现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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